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涿州市百尺竿镇两河村肖文泽等人反映:3月11日,百尺竿村的佟永旺雇人砍伐我们三户农民在集体土地上种的经济林,共伐成材树86棵,幼树188棵。当天,镇政府和市林业局都派人进行了实地查验,但未做任何处理。
经我们与百尺竿镇政府沟通了解到:3月11日上午10时,镇政府接到了肖文泽等人的举报后,立即将情况反馈到市林业局。11时,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以及镇政府、土地所、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到达了现场,对佟永旺等人的伐树行为进行了制止。
据镇政府了解,肖文泽等人所种树木在百尺竿中学后边的大坑中,多年来,两村因该大坑的权属界限一直存在争议,2000年,佟永旺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租用该大坑,租期到2015年。最近佟永旺想在坑里养鱼,就砍伐了肖文泽等人种的树。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登记,佟永旺共伐树木37棵,另有幼苗80余棵。
百尺竿镇政府已和林业局形成了初步意见,即对佟永旺的砍树行为由林业局走法律程序,双方的赔偿问题由镇政府调解,如调解不成交由涿州市法院处理。据了解,百尺竿镇政府已将有关情况上报给了市政府有关部门,并多次就双方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。 |